按照《关于印发“兴辽英才”政策措施操作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(辽委人才办〔2022〕3号)要求,对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、项目对接等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,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,给予资金奖励。现将申报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
省内高校、科研院所或企业(包括科技服务机构)。
二、奖励标准
对推动本单位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绩效突出的单位,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
三、奖励条件
1.设有负责成果转化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,制度健全,运行规范,服务能力强。
2.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活动。
3.推动本单位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,经济社会效益显著。
4.已获奖励的单位3年内(含获奖当年)不可再次获得奖励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市科技局及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组织域内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申报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初审推荐。沈阳、大连推荐名额不超过3家,其余各地推荐名额1个。
2.各申报单位通过登录“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”(//service.857zuqiu.com),进入“应用中心”模块,点击“申报进行项”进行相应申报。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提交(二级用户填报,一级用户审核提交),推荐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推荐。
五、联系方式
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马余 024-23983231(传真)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
足球直播857直播
2026年3月9日